不是企业想要进入市场,是不得不进入市场。
国内的电力用户分类,只有居民、农业、工商业和其他三种用户类型。
2021/10/13,14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1)取消了目录电价。
2)将“工商业和其他”电力用户全部推向市场了。电力统购统销的计划模式没有了。
那么企业以后怎么买电呢:
1)当需求量足够大,自己参与批发侧电力市场(中长期:省电力交易中心,现货:电网调控中心),与发电企业或者售电公司直接建立交易关系。
2) 在零售侧与售电公司建立交易关系。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
3) 国家政策保留了一个渠道,就是电网企业代购电。也就是说,上述两种方式,企业认为准备不充分,可以通过电网进行代购电。
但:
a) 电网本身在代购电中没有利益,中间不能收取差价。(国家给电网企业的主要定位是输配电以及居民和农业用电的保障性供电)。加上电网需要为代购电付出成本,履行的是国企责任,总体上电网的积极性不高。
b) 国家要求电网企业逐步缩少代购网规模,直到所有企业完全市场化购电。国家要求这么干,电网也乐意,这个代购电的规模一定会逐步缩少。
c) 电网的代购电,价格是每月月初公布的,也就是说每个月的电价不是固定的。对于企业而言,无法锁定中长期电力市场波动的风险。理论上与售电公司签订中长期合同,能够回避部分因为价格波动带来的用能成本风险。
趋势不可逆,早研究,早适应,早主动。
利益无关。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