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微商筹货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假警察!真陷阱!警惕假冒公检法诈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1 17:10:02   浏览次数:16  发布人:043b****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一 个 有 温 度 的 公 众 号关注家庭 关心女性 关爱儿童“我是XX公安局民警”“你涉嫌违法犯罪,现在要求你配合调查”“这是你的通缉令、拘捕令”“不要泄密,按我说的去做!”警惕!这是典型的假冒公检法诈骗!近日,江西公安网安部门查处一起通过网络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件,抓获嫌疑人范某。案件回放“我被骗了!他说他是警察,还提醒我要小心电信网络诈骗!”于都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XX派出所民警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一 个 有 温 度 的 公 众 号

    关注家庭 关心女性 关爱儿童

    “我是XX公安局民警”

    “你涉嫌违法犯罪,现在要求你配合调查”

    “这是你的通缉令、拘捕令”

    “不要泄密,按我说的去做!”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警惕!

    这是典型的假冒公检法诈骗!


    近日,江西公安网安部门查处一起通过网络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件,抓获嫌疑人范某。

    案件回放


    “我被骗了!他说他是警察,还提醒我要小心电信网络诈骗!”于都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XX派出所民警骗走一万余元,希望民警帮忙追回。

    根据受害者提供的信息,公安网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并前往抓捕。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真相大白


    经查,嫌疑人范某结识主播琳琳后,为骗取信任,多次向琳琳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并利用网络照片为自己捏造警察身份。随后,范某分饰多角,假借“外地警方”名义,实施诈骗行为。

    嫌疑人范某为达到不法目的,利用群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编造谎言,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与公信力。

    目前,范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诈骗套路揭秘:

    获取信任:诈骗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然后冒充公安局、检察院、社保局等公职人员与受害人主动联系取得信任。

    威逼恐吓:诈骗者会通过严厉的语气,谎称受害者涉嫌参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受害人配合警方调查,并强调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失去判断力。

    伪造材料:诈骗者可能会通过聊天工具发送伪造的“逮捕证、通缉令”等材料,或者通过聊天、软件视频,向受害人展示虚假办公地点,击溃受害人心理防线,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违法犯罪。

    资金转移:诈骗者以配合警方调查为由,利用受害者想尽快自证清白、洗脱罪责的心理,循序渐进向对方索要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最终达到骗取钱款或盗刷当事人各类财产账户的目的。

    警方提醒

    冒充“公检法”诈骗屡见不鲜

    犯罪分子多是利用

    群众对“公检法”的信任实施诈骗

    涉及钱财往来

    广大网民一定要提高警惕

    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多与亲朋好友沟通听取意见

    如察觉已经上当受骗

    立即拨打“110”报警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整理编辑:顺义区妇联宣传部

    2024年12月11日

    您看此文已用时· ,转发只需1秒呦~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043b****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chouh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