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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多元解决涉外纠纷 绘就海上好“枫”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3 16:32:26   浏览次数:11  发布人:7179****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海事法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服务海洋强国建设多元解决涉外纠纷 绘就海上好“枫”景自1984年第一批海事法院设立以来,我国先后设立11家海事法院,下设42个派出法庭,管辖区域覆盖我国管辖的全部海域以及长江、珠江、松花江等通海可航水域。海事法院承担着为建设海洋强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使命。《法治日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了解到,近年来,各海事法院探索创新海事审判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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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法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多元解决涉外纠纷 绘就海上好“枫”景

    自1984年第一批海事法院设立以来,我国先后设立11家海事法院,下设42个派出法庭,管辖区域覆盖我国管辖的全部海域以及长江、珠江、松花江等通海可航水域。海事法院承担着为建设海洋强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使命。

    《法治日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了解到,近年来,各海事法院探索创新海事审判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绘就海上好“枫”景,打造出亮丽的涉外法治“名片”。

    2008年以来,天津海事法院案件调撤率每年均在60%左右,2023年达到75.3%。在践行“枫桥经验”方面,天津海事法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密切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京津冀三地货运代理协会、天津报关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作关系,形成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涉外海事多元解纷机制,吸收具有丰富海事实践经验的律师、专家加入特邀调解员队伍,共同化解涉外海事海商纠纷。与此同时,该院与天津海事局、天津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唐山市渔民协会、部分村民委员会等共同构建大调解工作模式。

    上海海事法院则聚焦高端航运软实力提升,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该院在航运服务集聚区——上海虹口北外滩设立审判工作站,自2020年11月成立以来,共受理当事人涉北外滩核心承载区及周边辐射区的各类海事海商案件800余件,诉讼标的额超13亿元。妥善处理涉邮轮案件,探索建立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成立国际邮轮港审判工作站,为国际邮轮港建设提供专业法律保障。同时,主动对接航运业数字化转型新需求,发布物流电商平台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在提升海事争议解决质效方面,上海海事法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推出“境外诉讼主体概括性授权委托”机制,已有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意大利海运等24家境外航运公司先后递交并留存概括性授权委托材料,涉诉案件应用总量达400余件,为境外主体节约数百万元的诉讼成本,单个案件平均减少手续准备时间约30天。首创船舶扣押预担保机制,加入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船东如遇到扣船情况,由协会向法院出具符合条件的担保函,可避免船舶被实际扣押,这项机制已在多地海事法院得到复制推广。

    此外,上海海事法院还制发中英文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持续向航运主体推广,中外当事人协议选择上海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推出涉航运金融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并在海事司法实践中适用,为航运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提供非诉纠纷化解窗口期,提高纠纷实质化解效率和效果。

    秉持“爱拼敢赢”的优良传统,厦门海事法院设立集中管辖涉外案件的审判机构——厦门涉外海事法庭。设立专门负责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的一站式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发布《厦门海事法院关于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引(试行)》,为域内外主体打造经济便捷解纷“融模式”。

    2013年以来,北海海事法院近六成涉外案件调撤结案,且全部自动履行完毕。这得益于该院针对涉外纠纷耗时长、成本高、执行难等问题,聚焦“发现早、介入快、化解实”三个关键环节,创新推出的“三全”举措,即全景式排查涉外纠纷诉前化解,全流程跟进调解达成最优矛调效果,汇聚最大调解合力全局性破解难题,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北海海事法院还借助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等平台,积极与东盟各国法律专家开展涉外法律交流;加强与广西贸促会、北海仲裁委等调解、仲裁机构的合作,选任20多名调解联络员,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规范诉调对接程序、推动调解组织建设;从工会、海事局等部门选任多名专家组成海事专家咨询委员会,保障法院调解有依据,更有助于中外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案。通过多年努力,北海海事法院为中外当事人搭建起多元解纷平台、拓展调解渠道,实现当事人自愿履行债务,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风起帆悬正当时,勇立潮头再出发。最高法民四庭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海事审判工作要继续发挥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作用,服务海洋强国建设。总结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海事诉讼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对国际海事争议解决的吸引力。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张昊

    编辑: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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