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扰乱的生活
无故被催债、莫名成已婚、无端有了案底……回想起十年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多次被冒名经历,方女士直言像一场梦魇。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辽宁、黑龙江两省三级检察机关异地协作、接续发力,为方女士解决被冒名带来的烦心事。“如今,我的生活已经回归正常,也顺利结了婚,再也没有遇到类似催债的麻烦了……”日前,辽宁省庄河市检察院检察官栾忠贤对方女士进行了电话回访,电话那头,方女士如释重负,迎来了新生活。
“您办理的分期贷款本月已逾期,请及时还款……”2017年3月的一天,一条催缴信息打破了家住黑龙江的方女士原本平静的生活,在连续接到多家网络贷款平台催缴电话后,方女士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承想,这只是冰山一角。
没过多久,方女士和男友准备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却震惊地发现婚姻登记管理系统上显示自己多次结婚、离婚。愤懑的方女士再次报警。但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找到冒用方女士身份的人。
此后,为消除身份被冒用带来的影响,方女士多次到公安机关申诉,却始终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方女士选择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某县检察院在依法调查某县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案中,发现了修某冒用方女士姓名登记结婚的线索。因修某的部分违法行为发生在辽宁大连,黑龙江省检察院将监督线索移送辽宁省检察院。
辽宁省检察院迅速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成立办案组,辽宁省检察院发挥指挥、协调和督导作用,大连市检察院派员下沉指导,庄河市检察院参与办案,三级检察院协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经查,2012年,修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方女士的身份信息后,找人伪造相关身份证件。2012年至2017年,修某冒用该身份实施了打架斗殴、骗取财物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先后被吉林、辽宁等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2年6月,修某冒用方女士身份与杨某在辽宁省庄河市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2013年双方协议离婚;2016年10月,修某再次冒用方女士身份与王某在黑龙江省青冈县登记结婚,又育有一子,2019年双方协议离婚。
2021年12月,修某因盗用身份证件罪、诈骗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修某虽已被惩处,但虚假的婚姻登记信息仍然存在,并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方女士的生活。
“为尽快消除修某冒用方女士身份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开展跨省异地协作,调阅了刑事判决案卷材料,明确了修某违法犯罪信息以及冒用方女士身份的案件事实,并且了解到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已经监督当地行政机关撤销方女士与王某的虚假婚姻登记。”大连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刘世红说。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办案组与方女士积极沟通,方女士向庄河市检察院提出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的申请。收到申请后,办案组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撤销方女士与杨某的虚假婚姻登记一事,与冒名婚姻登记地庄河市民政局达成共识。2023年3月20日,庄河市民政局作出撤销该虚假婚姻登记的决定。
此外,办案组与作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安机关联系,就变更行政处罚信息中当事人一事进行沟通协调,公安机关随后依法变更相关处罚信息。至此,方女士的诉求得以实现,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帮助当事人消除负面影响,解‘法结’化‘心结’,画出了一个高质效办案的最大‘同心圆’。”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工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周大勇表示。
博主错用照片
检察官依法维护英烈名誉
“采取措施阻断侵犯刘国鋕烈士人格利益的信息传播,开展网络清理、实施红岩英烈肖像照片推送识别管理,建立侵犯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举报处断机制……”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下称“重庆五分院”)、重庆红岩革命历史文化中心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首例红岩英烈人格利益保护案。
2023年底,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接到来自“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的一条线索,反映部分自媒体博主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不实帖文、视频,将刘国鋕烈士的肖像照错用、滥用在军统特务徐远举的人物介绍中,损害英烈名誉。
红岩英烈革命事迹和精神在重庆地区传播广泛,是山城大地鲜明的红色标识,而刘国鋕烈士正是小说《红岩》中刘思扬的原型。2018年以来,一些自媒体博主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帖文、视频,将刘国鋕等红岩英烈肖像照错用、滥用,如直接在刘国鋕烈士肖像照下标注“徐远举”“青年徐远举”,造成群众对红岩英烈形象的错误认知。这些不实帖文、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广泛,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损害了英烈的名誉、荣誉。
今年1月,大渡口区检察院对此立案调查,随后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移送重庆五分院审查起诉。
“有四条不实视频播放量大、社会负面影响严重。”重庆五分院办案检察官介绍,其中一个涉案自媒体账号,制作的视频网络播放量已达到14万余次。经核实,重庆五分院锁定了两名自媒体博主的真实身份,于4月19日分别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其公开赔礼道歉、作出更正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并发布烈士事迹正面宣传视频恢复名誉。9月9日,两名被告对检察机关所提诉讼请求全部认同,民事调解书已正式生效。
记者了解到,目前,两名被告已删除全部侵权视频,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并制作、发布了刘国鋕烈士宣传视频。不久前,该案入选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的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我们通过网络共检索出50余条错用、滥用红岩英烈肖像问题,发现英烈人格利益侵权问题较为普遍。”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重庆五分院聚焦英烈保护领域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分类处置、强化宣传等方面的需要,与重庆市委网信办、重庆红岩革命历史文化中心联合推动建立红岩英烈肖像网络使用保护机制。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英烈肖像网络使用,经多方论证后,重庆五分院向某网络运营公司依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实施红岩英烈肖像照片推送识别管理、建立侵犯英烈人格利益举报处断机制、将红岩英烈纳入百科词条等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错用、滥用红岩英烈肖像、图片等信息的规范清理力度,督促网站平台依规依约加强对违法违规账号的处置,为维护红岩英烈名誉、大力弘扬红岩精神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重庆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女子取快递遭诽谤
自诉转公诉彰显正义
2020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谷女士到余杭某小区快递点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了视频。郎某随后与朋友何某编造“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等聊天内容,发至微信群,随即在互联网发酵。后谷女士向警方报警。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对郎某、何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决定。10月26日,谷女士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于12月14日决定立案,并依法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检察机关认为,郎某、何某的行为不仅损害被害人人格权,而且经网络社会得以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应当按公诉程序予以追诉。2020年12月25日,根据余杭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郎某、何某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
2021年2月26日,余杭区检察院依法对郎某、何某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4月30日,余杭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判决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该案被写入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入选最高检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宪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窦晓峰 杨茜淳 满宁 马弘 胡玉婷 制图:张元君 任梦媛)